臺北市博嘉實小50週年校慶logo設計比賽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臺北市博嘉實小五十週年校慶實施計畫。
二、主旨:欣逢本校五十週年校慶,為凝聚全校師生、校友、社區民眾等對本校的認同感,
特舉辦五十週年校慶標誌設計活動,激發大家發揮創意巧思,創作出屬於博嘉實
小五十週年校慶之圖像,以提升對五十週年校慶活動的參與感。
三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博嘉實小學務處。
四、參加對象:(一)本校全體學生、家長 (二)本校全體教職員工 (三)本校校友。
五、作品規格:
(一)圖案設計需表現出「學校特色」、「在地文化」及「50週年校慶」等意涵。
(二)以電腦繪圖或手繪之15cmÍ15cm完稿作品均可,用色以標準CMYK,印刷4色為限。寄送時同時附上原稿作品或電子圖檔(logo原始檔或JPG檔,解析度600dpi以上)。
(三)作品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、縮小,可應用於各種材質、宣導文宣或印製品上。
(四)設計理念、色彩應用與涵義文字說明,請限於100字以內。
(五)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參賽作品、報名表、作品授權切結書,否則視為不合格件。
(六)為期評審公允,參賽作品及文字說明均不得呈現作者姓名及相關資料。
六、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11年10月21日(星期五) 16時止。
七、評選:
(一)評分標準:主題表達50%、視覺效果25%、創意25%。
(二)評選:由承辦單位另組專業評審小組,依據評分標準選出優選三名及佳作若干名。
八、獎勵:
(一)優選第一名作品將成為本校50週年校慶LOGO,並優先用於校慶系列活動及其他紀念品上。
(二)第一名:頒發禮券參仟元整與獎狀一張。
(三)第二名:頒發禮券壹仟元整與獎狀一張。
(四)第三名:頒發禮券伍佰元整與獎狀一張。
(五)佳作數名:頒發獎狀一張。
九、經費:辦理本活動所需經費由校內相關經費支應。
十、權利歸屬:
(一)得獎作品其所有權、著作權、使用權歸臺北市博嘉實小所有。
(二)本校除保有得獎作品之刪除、修飾權外,並有製成產品、印製成宣傳品及刊登之權利,惟不另致酬。
(三)凡參賽者需填寫切結書,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,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責任。
十一、備註:
(一)所有參賽作品入選與否均不退件。
(二)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。
(三)評選完成後,結果將公佈於本校公佈欄及學校網頁。
十二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臺北市博嘉實小50週年校慶logo設計比賽作品
【作品規格:15cm × 15cm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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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設計理念說明】(限100字以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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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博嘉實小50週年校慶logo設計比賽作品報名表
編號: (由訓育組填寫)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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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屬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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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在校生( 年 班)
□ 校友或家長
□ 本校教職員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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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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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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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 手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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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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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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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意事項】
1. 交件截止日期:111.10.21(五)下午4時前交至學務處訓育組。
(逾時恕不受理)
2.完稿作品請設計、黏貼或列印於作品表格中。
3.入選作品將另行通知,屆時須繳交電子檔,以利編輯、印製。
4.本報名表可自行影印,或至本校網站下載列印。
5.每人投件數以一件為限。
著作權無償授權同意書
本人參與臺北市博嘉實小辦理之『50週年校慶logo設計比賽』徵件活動,依據比賽實施要點之規定,及為能獲得更為廣泛教育資源共享與經驗傳承,茲同意作品經決審獲得獎項後,同意著作權由臺北市博嘉實小無償取得,並供典藏、推廣、借閱、公布、發行、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,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。
此致
臺北市博嘉實驗國民小學
【授權簽署—親筆簽名】
中 華 民 國 111 年 月 日
「50週年校慶logo設計比賽」徵件作品授權切結書
本人參與臺北市博嘉實小辦理之『50週年校慶logo設計比賽』徵件活動,茲同意參賽作品中所使用之圖片、影像保證絕無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,否則本人願負一切法律之責任,且無條件退還 學校核發之優勝獎勵,並賠償 貴校所受之一切損害。
此致
臺北市博嘉實驗國民小學
【授權簽署—親筆簽名】
中 華 民 國 111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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